
长州路901号地块工程-劳务大清包
补充文件(第一号)
各申请人:
本资格预审补充文件是发包人对资格预审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申请人对照资格预审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与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本项目第三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的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第2条和第8条变更为:
2、信用/经营异常记录查询截图或承诺,承诺格式自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拟任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责任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或承诺,承诺格式自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注:被查询人是指拟任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责任人);
其余内容不变。
发 包 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2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