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为和平人工湿地项目—绿化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
和平人工湿地项目—绿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种植土回填、池体滤料铺设、水生植物种植、土石方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
本次发包项目的最高限价为 89.5819 万元,工期:60 日历天,满足发包人要求,满足工程总体施工进度且必须配合其他分包单位的工作进度,因承包申请单位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推迟视为工期推迟。
3.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承包申请人具有近三年完成过园林绿化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的施工合同复印件;
3.2承包申请人须提供开标前最新一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3.3承包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地在湖州市内,且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参加开标前最新一期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评价。在承包申请截止日前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发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此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承包申请的单位,请在本公告下方点击“发包文件下载”。发包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发包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下载即可。
4.2 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潜在承包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发包人不再一一通知。承包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承包申请失败的,责任自负。
5、承包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承包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4时;
5.2承包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开发区长兴大道666号人防大厦2楼开标室。
5.3未在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递交的承包申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城市投资集团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电话: 15167237737
发包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工 电话:15757154502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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