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停止使用建筑劳务分包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项目部、各库内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筑劳务分包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建筑劳务分包质量与效率,结合当前公司项目管理实际需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停止使用现有建筑劳务分包库。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停止时间
自 2025年11月7日起,正式停止使用公司现有建筑劳务分包库。
二、停止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开工项目的新招建筑劳务分包业务,均不得再从原建筑劳务分包库中选取合作单位。
三、后续安排
若后续启动新的建筑劳务分包库建设,原入库单位需按照新的入库标准和流程重新申请入库,原入库资格不再保留。
原入库单位提交的各类备案资料,公司将保存1年,逾期将按程序销毁;如需取回原件,可在2025年11月 17日前联系内审部门办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公司内审部门,联系人:经营内审科,联系电话:0572-6678101。
特此通知。
浙江长兴建恒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7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