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1934万元,实施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计划于夹浦镇环沉村新建一座再生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量规模为3.5万吨/天,主要服务夹浦北村工业集聚区20家纺织企业、环丁工业聚集区(环丁路以北)10家纺织企业,中水回用率为98%(即3.43万吨/天),用地面积约17.5亩,新建调节池、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回用水池及泵房、生产辅助用房等,经处理后3.43万吨/天回用,0.07万吨天排放至下游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7376510031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丁家渚自然村
电子邮箱:1484375937@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8667189086;
电子邮件:315721776@qq.com
联系地址:浙江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号楼一单元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请前往生态环境部网站链接进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工程中和项目建设过程中予以落实。
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