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使公众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便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
选址:位于浙江省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
工程概况: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1934万元,实施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建设工程,计划于夹浦镇环沉村新建一座再生水处理站,设计污水处理量规模为3.5万吨/天,主要服务夹浦北村工业集聚区20家纺织企业、环丁工业聚集区(环丁路以北)10家纺织企业,中水回用率为98%(即3.43万吨/天),用地面积约17.5亩,新建调节池、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回用水池及泵房、生产辅助用房等,经处理后3.43万吨/天回用,0.07万吨天排放至下游污水处理厂。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2.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建设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丁家渚自然村。
环评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77号汇银中心3号楼一单元。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夹浦镇环沉北村中水回用站周边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1. 建设单位: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7376510031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夹浦镇环沉村丁家渚自然村
电子邮箱:535177849@qq.com
2. 环评单位: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联系电话:0571-88975805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 77 号汇银中心 3 号楼一单元
电子邮箱:31572177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 2026 年7月31日至 2026年8月 13日。
长兴夹浦清泉排水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31 日
TOP